第613章 汉朝的行政区划

金国那边,同样有姓完颜的将领加入进来,但双方仍旧很有默契地将战斗规模控制在百人以下。

似这样的事件,每两个月由本处都督府汇总后上报枢密院并呈兵部,朝廷对战死官兵发放抚恤,地方官府则根据朝廷指令,分发军功田,给予钱粮牛羊等。

就在花荣等边地驻守的将领们忙碌时,朝廷一项大的改革以诏书的形式颁布,并在迁至东京城的《民报》上全版全文印刷后发送天下。

河东、河北、京东五路在年底之前要彻底完成“改州为府”的地名变更事务,几个重名的县城,也以得地名的早晚时间,重新确定了新的地名。

同时改“路”为“行省”,在原本诸路分设布政司,最高长官称布政使,主管民政事务;设提刑按察司,最高长官为提刑按察使,主管执法权;设巡察指挥司,最高长官为巡察指挥使,主管民兵、衙役、地方治安。

同时仍设都督府,一个都督府管理一至三个府的军事。

由于布政司对应朝廷中央的户部,兼部分尚书省的地方职权,提刑按察司对应朝廷的监察院以及刑部,巡察指挥司则对应兵部,可以视为地方上的行政、司法、监督权分立,三司职权彼此不统属,相互平行,直接对中央负责。

故而可以视为是将尚书省的职权缩放后安置于地方,因此被称呼为“行尚书省事务”,也就是“行省”。

至此,新汉朝的行政区划便确定,行省之下为府,其次为县,县衙也首次明确了吏员职属,下分三班六房,三班为衙役,分缉捕罪犯的快班、看守牢狱的皂班,以及站堂行刑的壮班。

六房则对应原本的六部,分吏、户、礼、兵、刑、工,将朝廷诸部事务分散给了六房。

同时在京东两路试推行乡公所,由县衙派出,开始将中央权威下伸到乡村一级。村一级的里正、保正,仍旧由百姓推选,但必须得到县衙的确认,由乡公所发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