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得是薛贵护住了狗娃,没让其他人在调笑他。
这半大小子和薛承誉年纪差不多,原本是洛水上替漕船老板们干些擦甲板、下水堵漏之类零活儿为生的孤儿。
后来,机缘巧合之下,狗娃才跟着一艘漕船被征辟进了大周的军队,然后又来到了这距离洛京何止万里之外的扶余国。
薛贵把他选作亲兵,可不是因为这孩子手上功夫有多么强,而仅仅是碰见之后瞧他可怜,不想其小小年纪就魂断域外罢了。
“多大的人了,咋还欺负娃子?”薛贵笑骂了两句,然后又看向李三郎:“李老三,羊肉好了没,某为了留着肚子吃这口,朝食都没吃多少。”
“好了,好了,”一听自家大将军问话,李三郎连忙回答。
接着,就像变戏法似地,他手里就多出一柄专门用来分割炙肉的小刀。
李三郎将其用双手捧着,恭敬地递到了大将军薛贵面前。
“唔,还真是俏银刀啊,你个老小子还真是在孙羊正店干过。”
薛贵诧异了一声。
原来,李三郎展示的那把小刀,正是孙羊正店为烧尾宴准备的独特分肉刀。
因为刀把是银子做的,故而被称为“俏银刀”。每次接烧尾宴的活儿,孙羊正店都会为宴会主人准备不同的俏银刀,并且还会在刀把上刻下宴会举办的时间作为凭据。
这种用料二三两银子的小刀,亦是彰显请客者富贵的道具。
通常,主人家在为客人分肉时,用它来开那第一刀的肉,剩下的分肉工作才会交给孙羊正店派出去的店员仆役。
因此,李三郎手里能有这把小刀,要不是自己办过烧尾宴——而这根本不可能——那么就是他在烧尾宴上协助过宴会主人,为宾客们分割过炙肉。
薛贵还是接过了李三郎奉上的俏银刀,这把刀的刀把因为已有些年头了,所以银子表面都有些发黑了。
不过,上面錾刻的【显庆六年,春三月】字样,仍然依稀可辨。
看着它们,薛贵不胜唏嘘:“都已经八年了,年号都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