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那些讲究的人,全都死了。
不管用什么方法,管用就行。
你不想学习鬣狗,不想使用掏肛神功。
那么将来有一天,死的那个人有可能是你。
李青云是又爱又恨,掏肛神功。
喜欢掏肛这种方法,那是因为简单好用。百试百灵,省去了很多麻烦。避免了很多危险,节省了大量的体力。
憎恨掏肛成功,这种方法太恶心人了。太脏了,臭烘烘的。连屎带尿,到处都是鲜血。手段太过下流,太过残忍。
但是李青云没有办法,他就是一个小弱鸡。不使用掏肛神功,死的那个人就是自己。
跟自己的小命比起来,一切都不重要。
面子、恶心、肮脏、血腥、残忍、道德、文明、理智、教养、情操……
这些有自己的小命重要吗?比活着重要吗?
比起自己的小命,这一切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自己杀死了蜥蜴,而不是蜥蜴杀死了自己。
只要能够活着,这点委屈算什么?这点肮脏的手段,有自己的小命重要吗?
李青云清洗了自己的身体、青铜宝剑、蜥蜴的尸体……
带着自己的战利品,回到了大家身边。
“主人,你真的好厉害呀!这么大的一只蜥蜴,至少也有两三百斤重吧!”
刘瘸子,看到猎物之后。非常高兴,馋的都流口水了。
“主人,你为什么每次出去。都能打到猎物?能不能教我们打猎?这种体力活,交给我们去做就好了。”
二狗子赶紧拍马屁,他想要学会打猎。到了那个时候,自己就可以天天吃肉了。
“主人,您身份尊贵。怎么能让你天天出去打猎?给我们这些奴隶吃呢!
我们要是能够学会打猎,您就不用这么辛苦了。我们出去打猎,把最肥美的猎物献给你。”
王麻子,可不想自己再一次被针对。自己必须做点什么,体现自己的价值。
如果能够学会打猎,至少可以养活自己。
打只野鸡、野兔、也不是那么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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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我愿意管你们呀?要不是在举族大迁移。你们饿死了,我都不管你们。
等到安定下来以后,我自然会传授你们捕猎的技巧。到时候你们别后悔,别吓尿了裤子。”
李青云非常清楚这些人,都是什么货色?欺软怕硬,偷奸耍滑、怕苦怕累、贪生怕死。
“主人,我们做不了大事。打只野鸡、野兔、不拖他家的后腿。”
二狗子也不反驳,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
“这样啊!也行、那也挺好、至少不会拖大家的后腿。”
哼!野鸡、野兔、可没有那么容易抓到。野鸡飞的很高、很快、也很远、怕你们抓不到野鸡。
野兔,跑了一点都不慢。狡兔三窟,我怕你们抓不到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