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真相

是的,我才七岁,就已经可以搭建起一个完美的逻辑了。

只有置爸爸于死地,妈妈才有活着的希望。

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刑法第二十条里,有着正当防卫的说法。

只是单纯的以为,杀人就该偿命,欠债就要还钱。

而我要做的,就是不惜一切代价,解救妈妈的性命。

当我的小姨,拿着一瓶可乐返回时,我只拧开随便喝了一小口后,便将那瓶奢侈的饮品,放到了面前的桌子上。

随后立即摆出了,已经准备好,回答下一个问题的样子。

别说只是一瓶可乐而已,就是一瓶琼浆摆在我的面前,也无法在那时,将我的注意力分散丝毫。

老大也喝了一口水,见我神色已然恢复如常,继续问道:“你爸打过你吗?”

我回答道:“打过!就只是因为怀疑,他就拿皮带狠狠地抽我!”

虽然救母心切,可我还是选择用事实说话。

就算是添油加醋,也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夸张表达。

在那个年代,孩子只要没被家长打死,基本上问题都不会太大。

所以,老大只是例行公事的问了一句后,便不再说话了。

他又从烟盒中抽出了两支烟,一支递给了他的徒弟,一支叼在了自己的嘴里。

然后,他拿过已经写好的笔录,认真地看了起来。

待到那支烟吸完以后,老大再度问道:“你还有什么想要补充的吗?”

我知道,这将是我的最后一次机会了。

在老大抽烟、审阅笔录的那段时间里,我早已从爸爸的诸多罪行中,筛选出了一些比较严重的部分。

并做好了准备,只待老大一声令下。

此问一出,我心知时机已到,精神为之一振,高声应道:“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