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要打破第四面墙。
这个长镜头的背景是马修·麦康纳的公司破产了,小李子准备单干,而且干得不错,很快就积累了大量财富。
但也被有关部门给盯上了,有关部门派了两名律师来调查小李子的公司文件,于是小李子就开始了。
罗德里格扛着摄影机站在小李子面前,还是倒退着拍摄,小李子一脸得意之色,从公司的大门走了进来。
镜头随着小李子的视线转动,看到了旁边的一间办公室,通过这个来引导观众看到里面正在翻文件,但注定一无所获的律师。
哦对了,还有一个公司职员,他又捧了一摞毫无用处的文件进来,加大律师的调查难度。
然后镜头从小李子身上移开,很自然地跟随刚才捧文件进来的员工,从办公室出来,到了一间大的开放办公室。
镜头再次从职员身上移开,开始横移,分别在三个不同的证券经纪人身上扫过去,每一个都会停留一秒左右。
这个设计的重点是让观众的目光有着力点,依次接力,在展示公司忙碌、混乱以及生意红火之外,顺利将镜头再次移动到小李子身上。
此时小李子已经从公司门口的走廊,走到了开放办公室的最中间,他直接朝着罗德里格走了过来,一边走,一边介绍自己的操作。
其实就是他公司赚钱的方式。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最后小李子站在镜头前,笑吟吟地说道,“好吧,我知道你们听不懂我在说什么,没关系,也无所谓。关键在于,‘这合法吗?’”
小李子脸上的笑容瞬间收敛,两手一摊,“当然不合法。”
最后,他还没忘了给镜头一个飞吻。
看出来了吧,这个镜头和当初《让子弹飞》里面,姜闻、葛大爷、廖烦他们对着镜头说话一模一样。
他们不是说给电影里的角色听的,而是说给观众听的,区别就在于,姜闻的《让子弹飞》台词有多重意思,而《华尔街之狼》,只有一个意思,就是告诉观众,小李子赚来的钱,并不合法!
毕竟《华尔街之狼》的定位是商业电影,就是让观众看懂,不需要太多隐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