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你讨厌,不要打扰我。”高媛媛驱赶走高明,跟个小蜜蜂一样,嗡嗡嗡在轻快飞在化妆瓶间。
她有比谈恋爱更重要的事情……
她要告白!
……
十分钟后。
卧室落地镜前,高圆圆双手扯着裙摆,白色连衣裙修身,衬着身子纤细俏挺,柳腰小心机的搭配了一根细直的小牛皮带……
臭美的旋转了一圈,从柜子里拿出白色的信封。
这几天。
许琛不回她消息,这让她认清了自己的心,喜欢一个人不是丢脸的事情,何况,许琛的确很优秀。
捧着信封在怀里,高媛媛又想到了许琛讨厌的眼睛,信封就跟烙红的铁一样灼热,烫穿了她的心。
站在落地镜前,小丫头捏紧拳头,斗志昂扬:“高媛媛,冲冲冲!”
…………
1997年,北平城不是钢铁森林、繁华的大都市。
时光悠长,阳光里斑驳的灰尘给人历史的厚重。
许琛坐在什刹海畔的柳树下,欣赏着水心红掌推着清波的肥嘟嘟白鸟。
不是天鹅,就是白鸭子,现在什刹海附近的居民还能养。
“许琛……”
高媛媛从阳光中走来,白色连衣裙蹁跹,中午的暖阳给她披上天然的“清纯”的滤镜,齐肩短发有些男孩子气,两个甜醉可人的小酒窝,裙摆下露着一小截白嫩的小腿,皮肤白皙,跟偶像剧里的校园女神一样,
湖畔晒太阳的人眼神频频注视,流露欣赏和贪婪,似乎嗅到了久违的青春。
只是。
漂亮的小姑娘,“哒哒哒”跟小鹿一样,脚步轻快,径直蹦跶到一个“猪”面前,满面羞红,眼神胆怯又热烈。
妈的,好白菜都让……
这兄弟该拱!
许琛欣赏了一下,继而有些可惜,高媛媛这个时候太青涩了,缺少月岁沉淀的知性、优雅……
不过。
青涩有青涩的好处,清新自然,比如,小丫头耳朵攀着红晕,轻快走到许琛面前,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透着勇气,双手递着白色的信封,淡粉色的双唇轻抿着,满面红晕,羞涩说:“许琛,我有东西送给你。”
许琛一愣,有点整不会了。
继而,有些高兴!
高媛媛第一次见张亚侗的时候,就对张亚侗一见钟情,给他写了无数封情书,在任何场所,都不避讳对张亚侗的热爱。
亚侗吾弟……
你偷着乐吧!
许琛很欣慰,自己终于帮张亚侗逆天改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