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多想,佛门一向让人摸不清头脑,只要他们不主动找你麻烦,就没必要浪费脑筋。”
宋明道安慰道。
陆恨歌点了点头。
这倒确实!
严格来说。
他也不想和佛门扯上关系。
至于那个金舍利,暂时不知道用处,先放着吧。
陆恨歌的储物戒指里放着很多东西,甚至很大一部分东西都用不到,被陆恨歌遗忘在角落里,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
目前来说。
陆恨歌更在乎斗火。
不过。
宋可好像很忙。
以宋家的名声,再加上宋可的美貌,来了无主之城之后,宋可变得格外抢手,走到哪里都受人追捧。
陆恨歌虽然长得很俊朗,但仙界的人并不是很看重外貌,说到底,还是实力为尊。
外貌只是锦上添花。
当然。
除非外貌太过于出众。
长成夭不弱或者顾玉那种样子,那可能外貌真的会很有用,尤其是对某些女修士而言,外貌太俊美也是一种利器。
“可惜每一个斗火的场所都需要提交身份资格,没有宋可的带路,我一个人恐怕进不去。”
陆恨歌琢磨了一下。
表面上。
自己现在是宋家的人,打上了宋家的标签。
但实际上。
走到外面,没有人认可。
况且。
陆恨歌没有变换容貌,更加没有更换姓名,现在陆恨歌的名字在仙界可谓是“臭名昭着”,随随便便走出去,会有不少麻烦。
这个时候,就需要用到宋家当挡箭牌。
片刻之后。
陆恨歌还是决定一个人出去逛逛。
整个无主之城,大部分场所都需要检验身份,但只有一个地方不需要,那就是拍卖行。
趁这个机会,可以去拍卖行看看。
拍卖行百无禁忌。
只要你是来买卖东西的人,他都让你进。
这种自信来自于拍卖行的背景,名为一个叫聚宝阁的仙门,这个仙门可以说是仙界最富有的仙门。
聚宝阁自然也有半步仙帝境的强者。
但和其他仙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