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方羽辰轻轻的唾了一口。
“他就是下贱,什么喜欢人家,就是馋人家身子!”
说起来,兰君最后复习的时候,是到他们学校复习的。
他女朋友也是。
甚至两人还在学校外面租的房子。
复习的时候,刚好跟方羽辰一班。
方羽辰跟他们都是初中老同学,自然走的也比较近。
别看现在两人黏黏糊糊的,实际上,他们谈了那么多年,依旧还没有完成全垒打。
一切都是发生在他们复读的那一年。
那天,兰君上晚自习的时候,买了一大兜的糖兴奋的在班里发给每个人。
当时大家都有些搞不懂。
虽然说谈女朋友会有发喜糖的先例,但是这家伙的女朋友大家可是一直都知道。
小主,
只有他偷偷的告诉方羽辰,他女朋友答应他那天晚上完成最后一步。
整个晚自习,这家伙都显得激动不已。
那次之后,方羽辰对这家伙记忆最深的印象就是,他身上随时都可以搜出来“运动防护品牌”。
书包里,口袋里,总是,这些东西就变成了他随身必备之物。
并且这家伙还非常不要脸,有次打篮球,他从兜里掏出来烟,钥匙,还有八个套套。
大概是第一学期快结束的时候,这家伙突然有一天问方羽辰有没有地方给他借宿两天。
方羽辰有些奇怪,这家伙不是租的房子吗?
他偷偷的告诉方羽辰,房东给他们赶出来了。
天天带女朋友回去全垒打,严重影响了周围租房子的同学身心健康!
毕竟那时候学校周边的很多房子都是专门隔起来租给学生的。
隔音效果等同于无。
这家伙天天晚上回去来那么几嗓子,谁受的了!
都是血气方刚的大小伙子的。
最后,这家伙并没有到方羽辰家里借宿,而是去住了两天宾馆,重新租了房子。
方羽辰也是那几天,满怀好奇的从这家伙那里弄来了几个“运动防护品牌”偷偷的研究了一下。
结果发现就是跟自己小时候小卖部一毛钱买的一个气球是一模一样的。
可以吹的很大很大,吹得一嘴油。
索然无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