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选者,西境的下一任暴君,他又一次挣脱锁链,去履行他冥冥之中注定的使命。无尽的征途说到底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但此时每一次迈步都像是踩在钉板上,连带大脑也释放出阵阵刺痛。剧痛浸透了全身的每一寸肌肉,但经历了如此之深的折磨,它的獠牙已经很难再影响劳伦斯的思考了。在无意识地前进时,他开始想起一些事。他是谁。他做了什么。周围牢房里犯人的名字。那是德尔,茶花领第一团的下级军官。那是尼克斯,如今遍体鳞伤,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劳伦斯想不起他的军衔,但他记得尼克斯在庆功宴上的纸牌游戏中出过老千。
这会他能回忆起的东西真奇怪。
-那几年真是好日子,不是吗?
“什么?”劳伦斯清了清喉咙,但他的声调也许只有自己能分辨。
-你们在圣战前并肩而行的日子。可惜这是个血腥的时代,不过这正和你意,不是吗?你可是心满意足地战斗了好几年,亲手杀死了上千人。
“心满意足?真他*是个好词,我被诅咒了。”
-别装了,那分明是祝福。难道你不是因此变得更强壮了?肌肉更为雄健,反应更为灵敏。
“我…我是领主,我要保护他们。”
曾经是个领主,他说服自己,曾经是。
地牢的守卫们匆匆赶来,挡住了他的去路,劳伦斯舔了舔破裂的嘴唇。这并不好笑,但他还是感觉到快意仿佛胆汁一样涌上来。他一直在压抑这种恶心的感觉,但它仍死缠烂打:诡异的笑声骤然爆发,如同一连串惨绝人寰的哀嚎。笑声中没有笑意,他在笑,只是因为铭刻在颅骨深处的本能掐住了那些神经,而他不得不随着它的意志亢奋。守卫中的一人被吓坏了,他挺起长矛刺了上去。这不是一次温柔的唤醒,在黑暗中,在承载神力的那段破碎的脊骨里,野兽嘶嘶地从睡梦中苏醒。肺中的血令他作呕,他的头向后一仰,关节尖叫起来。他曾是人类,即使是现在,在时间和创伤的阴霾中,他仍能回忆起作为一个人类醒来时的感受:呼吸着灼热的空气,记忆不断复苏,梦境像回声一样消退,眼前是又一群受害者——恐惧、笨拙、有缺陷的凡人士兵,他们迟钝地抱着长矛,像是要努力回想起自己作为守卫的威严一样大吼大叫,打算鼓起勇气把手无寸铁的囚犯重新赶回地牢。
但现在的情况不是这样了。在黑暗中,在仇恨、污秽和肮脏的洞穴中,这种色厉内荏的咆哮似乎只是激怒野兽的挑衅。
感受到劳伦斯捏紧了贯穿胸膛的矛杆,那守卫发出一声凶猛的尖叫,迅速扔下矛抽出短剑,他的第一个想法是:
神选者被激怒了,有人要承受它的怒火了。
四分五裂。
几乎是在恐惧升起的瞬间,他低头看见甲胄被贯穿,胸腔被轻易撕裂,参差不齐的肋骨边缘挂着新鲜的碎肉。劳伦斯一刻不停地丢下残破的尸体向前猛冲,施展他的技艺,放纵他的感官。他的经验表明,这些敌人只是一块块会走路的肉排罢了:他要用最血腥最残忍的手段激发他们的恐惧,让他们知道,哪怕他失去了视力,也是一只致命的猛兽。
杀死凡人守卫不费什么力气。哪怕他们小心翼翼地贴着墙壁站定,每一个充满恐惧的小动作都像是雷鸣落在他的耳朵里。在野兽看来,他们无力地捏着木棍和石头直面死神,妄想让黑暗来庇护他们,似乎这就是古代的猿猴,他们天真的以为自己驯服了火,便掌控了黑暗,从而获得了围猎猛兽的能力。
但真正的猛兽可不会惧怕黑暗。
他们的恐惧是一种令人欣慰的味道,当他准确地冲向其中一人时,那人难以置信地大叫起来,试图反抗。劳伦斯昂首阔步地迎上矛尖,抬手紧紧锁住受害者的脖颈,将他的脑袋狠狠摁在凹凸不平的石壁上,然后是承载着澎湃神力与焚天怒火的一拳、两拳、三拳…直到颅骨和石壁一同炸裂,他才开始寻找下一个猎物。在那里,凭借嗅觉和听觉,他可以看到他的猎物,正滑倒、绊摔,对凛冽寒风吹来的悲鸣做出滑稽的恐惧反应。
有几个人扔下武器开始逃跑,嚎啕大哭着跑进黑暗中。劳伦斯笑了,享受着他们的混乱,他的肌肉绷紧并发力,双腿推动他如出膛的炮弹般撞入人群。他左右手各抓住了一个——试图拼死抵抗的可怜虫,他的指骨钩穿了第一个人的肩膀。那人被钉在冰冷的石壁上,眼睛凸出,还没来得及呻吟,就被踏住胸口用力一拉,骨肉分离,瞬间死去。第二个人哆嗦着瞥了一眼劳伦斯的脸,被吓坏了,在昏暗的灯光下他辨认出了刻在神选者额头上那些狰狞符文的含义。
“圣…圣座…”羔羊牙齿打颤地说着,在一瞬间突然丧失了抵抗的勇气,他的脚在半空中乱蹬,武器从他手里掉了下来。“全能之父啊,请宽恕我罪孽深重…”
劳伦斯似乎没有在意他的变化,铁钳般的手指折断了他的手臂,如同残忍孩童撕去蝴蝶的翅膀。猎人陶醉于惊恐的惨叫声中,他慢慢地低下头,用含糊不清的嘶哑声音咕哝着只有自己能听懂的语言。
小主,
“为我…尖叫吧。”
在那之后,其他的都很简单。在同伴的垂死尖叫声中,任何勇气与决心组成的秩序都消失了。幸存者连滚带爬地逃走,挣扎着逃离如影随形的噩梦,没人注意到他们正在分开,变成了一群迷失方向的无头苍蝇。他一个接一个地把他们——这些惊慌失措的傻瓜,这些罪大恶极的畜生一一干掉,他急切地让他们感受他的愤怒,还有那无处释放的恐怖力量。
“奥菲莉亚!”他虐杀他们,并欣慰于他们的悲鸣声中。异口同声的惨叫进一步恐吓他们的理智,摧残他们的神经。尽管时间有限,他仍然玩弄了一些家伙,割断他们的肌腱,用剃刀般的指骨拧掉脑袋,扔向刚刚赶来的守卫。他是一阵复仇的旋风,一股困兽般的怒火,以他们在西境所为暴行应得的蔑视,粉碎那些人渣。
目不敢视,耳不愿闻,他塑造着他们的恐惧,激发着他们的想象力。由于劳伦斯全身都插满了兵刃,他们的脑海里浮现出比自己所能想象的更可怕的可能性——他是不死不灭的,比怨灵更难缠,比屠夫更残忍。现在只剩下三个还保持理智的人了——一个满脸横肉的大块头,指挥着另外两人,剑刃对准他们的背,用更直接的死刑威胁麻痹了他们的恐惧。
这人应该是个头目。一个近亲杂交的鲁莽白痴,一心要保住他来之不易的地位而不是保住自己那一文不值的性命。劳伦斯很乐意帮他了解恐惧。
一个守卫挡在通道上,把矛杆抵在肩上,为艰难的反击做好了准备。另一人把盾牌卡在石壁的凹槽上,转过身去,朝满脸冷汗的大块头点了点头,然后惊讶地哼了一声,皱起了眉头。
有什么东西拽着他的胳膊…
肩膀没了…
鲜血在地上汩汩流淌,他躺在地上,像条被拔掉腹足的甲虫一样哀嚎着翻滚。在他身后,劳伦斯从头顶的岩壁上一跃而下,嘶嘶地挥舞着还在冒血的手臂。他享受着他们肝胆俱碎的恐怖表情,为空气中的尿骚味而欢欣鼓舞。只是刹那间,另一个人的心脏就被断臂的骨刺贯穿了,胸膛像黄油一般被切开。断臂的守卫挣扎着起身,盲目地逃开了,他一头撞在牢房边缘的石柱上,又连滚带爬地起身,跌跌撞撞地跑进了黑暗中。劳伦斯像猎鹰一样扑到他的背上,用指骨刨着他的肉,另一只手慢慢加力捏碎了他的脸。
在不远处,意识到大难临头的大块头终于跑开了,劳伦斯不紧不慢地追赶着——血液里的岩浆在沸腾着,呼喊着要更多的屠宰,要对敌人的侮辱进行更残酷的报复——但在追上对方的时候,他停下来重新考虑了一下。那大块头自知跑不过劳伦斯,便挟持了唐纳德——只要他拉动牢房外的锁链,牢房里的机关就会启动,把犯人压成一滩肉泥——他赌劳伦斯不会只为再一次满足杀戮的欲望而把好友的生死置于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