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为老板,但是都是为上面做事!”刘老板开口道:“为上面做事,能不落得挂落已是难得。彼时在漠北荒漠之中,血影剑确实是五百两。但在洛阳城之中,就不一样了。”
他想了一想,说道:“五千两!”
豫州本来就是中原魔门的大本营,一个月前,花重浪战胜元九重又被自己儿子花小尘击败。
一时间花小尘风头无两,强行成了魔门之主,随后就是开始对豫州各大势力的整合。
现在的他,从刘氏商行的掌柜,变成了花家下属商行的老板,都是给人挣钱的打工人。
“有的人出了七千两,我并没有卖!”石飞哲说道。
“七千两已经是高价了!贵客不卖更等何时啊?”刘老板说道。
“告辞!”石飞哲看他不出价,也不废话,扭头就走。
“等等……”眼看石飞哲要出大门,连忙喊道:“贵客等等,我出七千五百两,整个洛阳这个价格最高!”
“那这把夜刀呢?”石飞哲拿出夜刀,轻轻挥舞,夜刀在挥舞之间,一明一暗,如同两把刀交织在一起。
“四千两!”刘老板随口报了一个价!
“成交!”石飞哲二话不说答应了。
七千五百两确实是洛阳城内的最高价,夜刀四千两是合理价。
刘老板心中一喜,就听石飞哲说道:“但是我要金子!”
白银与铜币是九州的流通货币,黄金对白银的比例在1:12~1:14之间。而洛阳因为商业流动,大量的黄金涌入,就属于1:12的那个地方。
有的地方经济流通性差,金少银多,于是1:14,甚至更低。
不同的地方,金银兑换不一样。至于有的人把白银换成黄金,到一些地方进行兑换。少量的根本挣不到钱,大量的人吃马嚼都是不小的开支。
何况还有被抢风险。
除非像石飞哲这样的周天武者,随身携带几百斤黄金,一般人还真不敢带这么多钱。
实在是财帛动人心呐!
一万一千五百两白银,换算成黄金,就是不到一千两黄金。
一斤十六两,也是六十斤黄金。
石飞哲把黄金熔成金砖,拿在手里也就是好大一块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