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江南同学,看我都带着埋怨的眼神,上次她带着两名同伴过来问我,我否定了小丑是我写的,她还当起了和事佬,现在搞得她里外不是人,挺委屈的。
不过我根本懒得搭理她,因为我来这里上学只为夏一个人,其他人对我而言可有可无。
可就在今天中午时间,夏小跑过来,脸色略带几分焦急,“意,出了些麻烦,关于你就是平原老师这件事,网上已经有证据了。”
“怎么回事?”我皱了皱眉,上网查了一下情况,没想到合同已经被人爆出来了,在乙方的身份证和姓名上,毫无疑问就是我的信息。
我追查了下这次事件的始末,发现不是被人把芯片盗出来再请黑客破解的,这次事件好像是甲方刻意泄露出来的。
这家企业名叫孤双娱乐,是国际上非常有名气的影视巨无霸公司,他们购买了我这部小说的电影版权和动漫电影版权,其金额是所有购买版权公司中最高的。
顺带一提,我和众多甲方在签订合约之初,其中双方还签订了另外一条版权金额追加的条款。只要在电影、电视剧、动漫电影、游戏、有声小说等等版权作品未正式上线之前,公众得知了这部小说的作者是我,甲方均愿意追加10%-20%左右的钱作为追加金额。
这一条是母亲特意帮我加上的,甲方公司那边均没有异议,因为我若一开始就公开身份,那么购买版权的金额就不会这么低了。
随着我画出了“玫瑰”这幅画,粉丝量已经远远超过一亿,其实这个追加金额,都算是便宜的不能再便宜了。
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公司想要铤而走险,主动曝出作者就是我的事实了。因为爆出来之后,他们能获得的收益也节节攀高。
孤双娱乐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态,以员工“恶性泄露”的方式将合同给直接爆了出来。或许他们也觉得,事情到了这个份上,就算爆出我的身份,我也不可能去追究他们。
母亲在一小时后给我打了电话,询问我是否要彻底公开身份,这样一来我可以额外获得15%左右的版权金额。
到了这份上再不公开也没有意义了,于是我拜托母亲,让旗下的媒体公司辅助我曝光身份,这样也能降低隐瞒身份对我造成的不利影响。
所以在今天下午时间,网络上的第一热搜,便成了——
小丑的娱乐人生作者身份揭露,正是意先生。
同时,在十来天之后,孤双娱乐见我方并没有主动联络他们,有些慌神,高层商议后,决定将之前的追加金额,从15%提到35%,以求我方的谅解。
其实就算是追加35%,对如今粉丝过亿的我来说,他们也不算吃亏,于是母亲就接受了对方的提议。
毕竟在对方让步的情况下真要和他们打官司,舆论上对我方挺不利的。
当然,这些事都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