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逸凡能走上那么高的位子,主要是有三个方面。
一。
自然是像吸血虫那样,吸取了燕京李家的资源。
二。
那颗子弹头,帮曹逸凡换来了好姻缘。
三。
就是因为一条狗!!
“我记得前世,我窝窝囊囊的回到锦绣乡后不久,曹逸凡这个好弟弟,曾经来看过我一次。”
小主,
“他在看过我后,我出于感激带着他去青山,游玩名胜古迹那天的中午。我去给他找住处,他独自溜达时,在天东医院的北门,看到了一条狗。”
“事后他告诉我,那是一只白色的藏獒。”
“那只藏獒,咬伤了一个女人。”
“而那个女人,竟然就是刚来青山没多久的常委副市。”
“如果不是曹逸凡及时打退那条狗,女人不但会被咬伤了脸,毁了容貌,还有可能会被直接咬死!”
“那个女人,是燕京萧家的儿媳妇。”
“好像是姓江,叫江璎珞,是燕京江家的大小姐。”
“曹逸凡无意中在天东医院的北门,救了江璎珞一命后。燕京萧家和江家,都成了他腾飞的助力之一。”
“也正是江璎珞被狗咬伤了脸,毁了容,不得不黯然离开了青山。”
“这是曹逸凡,在我前世的最大造化之一。”
“如果我在那天,出现在天东医院的北门。能不能看到那条狗,看到江璎珞?”
“夺走曹逸凡在前世的大造化!”
“就像夺回那颗子弹头那样。”
李南征越想,竟然有些小激动。
甚至都开始感谢,那条把他拽下车子的大黄狗了。
要不是大黄狗拦路,把他摔了个半死,李南征怎么能想到这件事呢?
他的嘴角下意识的弯起,像极了后世网络上的歪嘴龙王。
不过很快,他就恢复了本来面目。
因为来到了乡政府的门口。
郝仁杰、董延路、胡学亮等主要乡领导,全都列队站在门口。
西边的长街处——
一辆车顶上安装警笛的小轿车,和一辆李南征很熟悉的面包车,出现在了他的视线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