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艳红头临走前,曾经去东四胡同找过小豆子一趟。
可那时候罗森带着他出去四处游历去了,自然就没见着。
现在小豆子再去,别说是人了,连个去向都不得而知。而小豆子所谓的他娘不要他了就是由此而来的。
“小豆子,你娘原本待的那地方就不是个什么好地方,难不成你还指望着她在哪里待一辈子?”罗森问道。
“当然不是。”小豆子连忙摇头,道:“我攒了这么多钱,就是想要把我娘赎出来让她跟着我过好日子。”
“可你娘也不想总是拖累你啊。”罗森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有人赎了她,也算是跳出了苦海,你该为她高兴才对。虽说人海茫茫,只要你们母子俩心连着心,总还是有重逢的一天,你说呢?”
“嗯,”小豆子点点头,脸上的悲戚之色顿时消减了几分。
“那她呢?”罗森这才看向怯生生地站在一旁的小姑娘,道:“又是怎么回事?”
“我不是没见到我娘嘛,正巧看到有人想要卖她进去,于是我就把她买了。”小豆子笑着道:“以后让她给您端茶倒水暖个被窝什么的肯定比我更周到。”
“你老板我身子骨好着呢,用不着人给我暖被窝。”罗森瞪了他一眼,道:“人是你买回来的,你就自己留着吧,端茶倒水暖个被窝什么的,肯定挺好。”
“老板……”小豆子可怜巴巴地看向罗森。
他没想到自己难得冲动一次,本想孝敬孝敬老板,没想到买来的丫头却砸自己手里了。
“叫什么都没用。”罗森打量了那小姑娘一眼,道:“以后你就跟着他,我说的。”
“是,老爷。”小姑娘点点头,柔声道:“谢谢老爷。”
“以后别叫老爷,听着别扭,叫我老板就行。”罗森看着她,越瞅越觉得眼熟,忍不住问道:“你叫什么?”
“他们给我起了个名字叫菊仙。”小姑娘回答。
得嘞,罗森乐了,这可真是有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