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森从小到大没少吃糖葫芦,可撑死了也就穿上十几二十个红果,真没见过一串糖葫芦足足快有一米多长的,拿手里边都忽悠悠打晃,生怕一不留神竹签子再折了。(注)
小豆子之前跟着亲娘待在那啥里,平常也鲜少出来,哪尝过几次糖葫芦呀,这回算是过了瘾了。
一大一小俩人各拿着一大串糖葫芦,就这么旁若无人的穿街过巷,从拥挤的人群中来到了庆同楼前,完全就没在意旁人讶异的目光。
事实上,罗森当然注意到了,只是不在乎而已。
毕竟他又没干什么伤风败俗的事,只是吃个糖葫芦而已,又不犯法,别人爱咋咋地。
至于小豆子,起初也有些躲闪,见到自家老板满不在乎时胆子一下子就大了起来。
吃着酸酸甜甜的糖葫芦,他猛的就想起了老板说过的那句话:一个人一个活法,只要自己舒坦,对得起天地良心,别人的话不过是耳旁风罢了。
这一刻,他有些明白了。
想想自己左手上那个多余的手指头,似乎一下子变得微不足道起来。
忽然,一道人影从斜刺里匆匆跑了出来,径直朝着前头的罗森撞去。
“当心……”旁边传来一个姑娘略有些尖细的惊呼。
小豆子恰好也看到了那人正伸手朝老板的口袋伸出,当即喊道:“老板,有贼!”
噗,啊!
惨叫声中,那小偷还没等撞到罗森的身上,就已经捂着正呲呲冒血的右手惨叫着瘫坐在了地上。
罗森早就察觉到了这小子不对劲,只是懒得搭理他而已。
现在他想从自己身上发财,罗森当然不会轻饶了他。
吃了十来个的糖葫芦签子直接刺穿了他的右手,不但是伤了筋,并且经脉什么的也断了不少,以后养好了也就只能干点普通活,想要偷东西是再不可能。
同时罗森还踹折了他的左腿,以现在的医疗条件,治好了也是个瘸子。
霎那间,罗森就察觉到了几道满是恶意的目光盯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