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东方人,用了几分钟时间,随随便便就创作了一首歌。
一首纯正无比,完完全全都是本地符号和文化的经典歌。
什么意思呢?
就是一个纯正的白人男人,和一个纯正的白人女人结了婚。
他们生了一个孩子。
一个纯正的……东方孩子。
这个孩子一生下来,还直接就说一口流利的华语。
加州旅馆够经典吗?
显然太经典了。
哪怕是加利福尼亚本地人,不是真正体验过那种颓废文化的老炮儿,根本都领悟不到其中的精髓。
更何况……!
写这么一首慢摇滚。
放眼加州,放眼阿美利卡,放眼整个北美……!
谁敢说他能做得到叶四海这样?
简直……炸裂!
哪怕再在心底瞧不起华人的那些家伙,这个时候,也完全被叶四海折服了。
深深折服。
最可怕的是什么?
是叶四海,根本没有在加利福尼亚生活过。
他的人生轨迹,一目了然啊。
也就是说,他只在天使城呆了几天,去了一趟啄木鸟俱乐部,就看透了北美文化的本质。
这还是一个人吗?
这是耶稣。
这是魔鬼。
这是……!
神迹!
天才多了去了。
但是妖孽成叶四海这样的天才,上哪里去找?
所有人疯狂鼓掌的同时,心头除了激动就是恐惧。
没错。
就是那种说不出来的恐惧。
太可怕了。
这个东方小子。
而他的演唱,仅仅是原始版本。
甚至是不成熟的版本。
没错。
叶四海在吉他和唱功上的瑕疵,被这些家伙自动脑补成了不完整不成熟。
其实也可以这么说。
毕竟是一首慢摇滚,需要各种乐器的配合编曲演奏。
但是无论如何,这丝毫不妨碍叶四海的神奇。
别人还好一点,那些年轻男人这个时候已经知道了。
他们败了。
彻底败了。
他们根本没有了再跟叶四海争夺克莱尔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