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s市。
一条小巷中,四个二十岁左右的小混混,正在围殴着一个体型比他们瘦小许多的初中生。
在这条死胡同的一角。还蜷缩着另一个身穿初中校服的男孩。那是个身形微胖、满脸雀斑的孩子。他的神情充斥着恐惧和畏缩,纵然他知道眼前的暴力是因自己而起,却也不敢说半个字。
“切……好像已经没什么反应了啊。”混混中的一人说道。
另一人接道,“明明只是个初中的小鬼,竟然也敢来管老子的闲事?”
被围殴的少年此时侧卧在地,已经被揍得无法动弹了,不过他尚未完全昏厥过去。
四人见状,停下了拳打脚踢,纷纷掏出烟来点上。
“喂……胖子。”一名混混转头对角落里的男孩道。“你认识他吗?”
“不……不认识。”胖子怯懦地回道。
“哈!”那人闻言,又狠狠对地上的少年踹了一脚,“tmd!脑子有病吧,当自己是英雄啊?哈哈哈……”
“呼……”他旁边的同伴吐了口烟道。“我只听说过英雄救美,没见过英雄救猪的。”
此言一出,四人哄堂大笑起来。
几秒后,其中一人朝地上啐了口唾沫。一脚踩住地上那个少年的头,“小子,你倒真有种啊。竟然真敢过来……”他用夹着烟的手指了指角落里的胖子,“那小子可是自愿当咱们的提款机的,关你tm屁事啊!”
原来,那名被殴打的少年,是看到这四个混混在勒索别人,企图过来喝止他们。
“唷!等等,我才刚发现诶,这小子的鞋是名牌儿啊。”一人说道,“这个要一千多块一双呢。”
“我瞅瞅……不会是假的吧?”另一人道。
“哼……不像。”那人道,“你们看这小子白白净净的,身上除了校服都是名牌……”他顿了一下,冷笑起来,“搞不好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吧?”
“哦,富二代吗?”另一人道。
“呵……这位小少爷,你一定觉得自己特高尚吧?”一个混混蹲下身,抓起少年的头发,“老子最看不起的就你这种虚伪的狗东西。”他起身走了几步,随手捡了一根生锈的铁管。
“喂……你可别闹出人命来。”连他的同伙儿都有点儿慌了,毕竟那少年已被打得快要休克了,再用硬物去击打,恐怕会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