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 68:Passing Of Time

“教士的话,葬地在园圃的另一头,并不在此。”行走间我向白发神甫描述外貌,他蹙紧眉头想了良久,说:“你想找的人也许是Dominic神甫,但他已于81年肝硬化去世了。”

“嗯,稍后我们也会去洒水,但这次过来,并不主要为了瞻仰他。”老戴含笑点头,催促背后的罗莎与迪姐跟上。就这样,我等一行六人,缓缓来到了海棠树下。

在颗粒饱满的黑土间,爬着几条肥大的蚯蚓,一座棱角分明的四方墓碑斜插着。顶上的字体因受到经年累月的雨水冲刷而变得模糊,时不时有花瓣飘落,并带下几只甲虫。

墓碑上的字体勉强能辩,刻着1911年—1956年,杰罗姆.布兰登,长眠于此。

“这!”当看清镂刻的名字,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仅揉了揉探前几步,继续趴倒在地细观,这土下埋葬的亡者并不是英格拉姆,而是个叫杰罗姆的人。想着我爬起身,高声惊叫:“千真万确,当年的神甫与他就站在这里,可为何会这样?”

此话一出,引来身后几人的窃窃私语,罗莎碍于情面嘴上说着要不再找找,许是搞错了吧?潜台词则是昨晚还为你小子开香槟送美女的,你就给大家搞了这么个乌龙?

“这点,我相信你不会拿来开玩笑。”老戴点点头,退后几步背起手说:“位置就在这块墓碑之下,多米尼克神甫我也见到了,他正扶着树干站在海棠花下,望着我们几个呢。”

此话说完,不禁让罗莎浑身一激灵,她忙不迭地跳开树荫。凑得近了,她开始问老戴是如何看出的,侦探则回答判官两字。好在这些话没被神甫听在耳里,不然可能会被斥为异端,他转去了墓碑背面打量,口中喃喃自语,半支烟功夫,忽然一拍脑门,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来。

“312,312,原来如此。”神甫指着没入黑土一半的数字,那是红漆写就的号码,叹道:“多米尼克神甫去世前曾说过,终将有一天,人们会来这块墓碑前徘徊,并提出许多问题。他原以为自己有生之年会迎来这一天,但终究还是没等来,所以特地留下一口皮箱,并说假设有人来问墓主是谁,就将里头文书公诸与世吧。几位稍后,我这就让人搬下来。”

十一分钟后,开门的主教助理从教堂北馆楼上扛着口皮箱下来,端坐在排椅上的国民侦探听闻有戏,纷纷窜至葡萄藤下的走径围观。箱子被打开,里头是一堆杂乱的书本和日记,并覆着一件黑色衬衫,揭开后掉落一张纸片,上面写着一行堪比印刷体般的漂亮字母。

“如果世间有天使,那么杰罗姆便是我这一生中,所遇见过的人里,最接近天使的一个。”

这段颠覆所有人观念的话,立即引来连番惊叹,为什么一个连环杀手会被德高望重的老神甫称为天使?这其中究竟隐藏着多少秘密呢?人们已等得迫不及待,纷纷上前挤开主教助理,将内里物品一件件摆在石头条凳上整理。马洛觉得此事非同小可,必须要由英格拉姆亲生骨肉来拆解,忙扭身跑出教堂,往酒店方向喧嚣而去。

强烈的偷窥欲和好奇心冲击着每个人的心扉,国民侦探生怕老钱到来后,又会以什么隐私权禁止众人去翻阅,忙趁着这段间隙开始分组查看,很快便找到了一段有关记述。

原来,杰罗姆才是平头男的原名,他是个一生都不曾入教会的顽固份子。多米尼克神甫曾劝说过他许多回,但此人始终摇头不语。久而久之,俩人也不再顾着这事,私底下成了好友,杰罗姆时常向多米尼克倾吐内心的苦闷,因此神甫对他所有的事都一清二楚。

1911年冬季,杰罗姆出生在桃树角市,他的父母在他半岁时死于火车脱轨,当时整条车厢的人无一幸免,唯有这个婴孩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于是,他被送入孤童院,并在那里一直生活到十五岁。也许是因他幼年时遭受过不平等对待,所以他尤其反感加入教会成为信徒。多米尼克是负责这一片街区的神甫,与他年纪相仿,因总见他在街上闲逛,便与之边走边聊,很快俩人变得熟悉,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遂成了生活中的好友。

在杰罗姆六岁时,有一次被同伴戏弄,顽童们从破墙外搞来条恶犬吓唬他,当他走投无路缩在墙角瑟瑟发抖时,一条尿柱从天而降,将野狗淋了个落汤鸡,不由惊得当即窜走。杰罗姆仰头去看,见对面阁楼窗后站着一个女童,与之年纪相仿,端着尿壶向他扬了扬。

这是杰罗姆与丽姬娅的首度凝视,一切也由此开始。女童随她爸就居住在他未来的家里,时年也是六岁,比他略大几个月,双方也由此产生了交集,杰罗姆学会了爬树,常攀着藤枝上到屋瓦,吹着口哨引来女童,与她斜坐屋脊,在夏夜里仰望银河,在冬日里眺望落日。

十五岁那年,杰罗姆离开了孤童院,开始在这一带的各种铺子里打零工。在那个不讲究学历的时代里,一般这种半大小子都在忙碌家用,或半工半读。也就在那一年,丽姬娅跟着自己老爸,在唐顿书局地下室租了个屋子,白天当个店员,晚上干标本剥制糊口。俩人居住得如此之近,外加打小就相处捻熟,时常走在一起。杰罗姆逐渐发现自己,已深深地爱上了这个叫丽姬娅的女孩,她的柳眉,上挑的丽眼,樱桃红唇,都无时不刻在撩动着少年的心弦。

在还买不起车的时候,杰罗姆整天骑着单车,准时接送女孩上下课,俩人到了休息日,就会备上面包和果酒,转去亚特兰大乡郊野外午餐。尽管如此,丽姬娅始终没与他处成情侣,而将他当作弟弟看待。就这样过了五年,杰罗姆终于买了辆小车,并在车上写下她的名字。

“你为何要送我车呢?这种笨头笨脑的款式,我才不要呢。”女孩嫣然一笑,婉拒了他。

不论丽姬娅要与不要,总之这辆车成了俩人结伴同行的工具,他俩也随着年纪增长,由桃树角周边,开始向着更远的郡县而去。和风细雨下,或雷电交加间,他俩坐在车里,兴奋地讨论着自己的将来。杰罗姆说自己什么都不會,去到陌生地方适应不了,只想待在桃树角。而丽姬娅则劝他要有点勇气,桃树角是个小地方,外面的世界很大,总之她更想出去闯荡。

然而梦想终究是梦想,现实是不久之后,丽姬娅便嫁人了,丈夫是唐顿书局的承包商,他父亲不愿终日待在阴湿的地下室里,而此人又贪慕丽姬娅的美色,只花了一晚交谈,双方便在第二天定了亲。杰罗姆看在眼里气在心头,却又无可奈何,谁让他鼓不起勇气主动告白?

然而在婚宴当天,这个胖子连连敬酒,喝了个烂醉,回到席间坐下后忽然脑袋一歪,竟然因心肌埂塞当众挂了,丽姬娅在一天间由新娘成为寡妇,什么好都没捞着,依旧住在地下室里。不久后,又有人惦记上了她,这回跑来的是个肉铺老板,据说在亚特兰大也有店面。

哪知,同样的事又发生了一遍,刚离开婚宴去度蜜月,车遭到一群疯跑的牛冲撞,翻进沟里,丈夫被各种铁条玻璃扎了个透心凉,当场嗝儿屁,而她则被震出车外,人事不省。

于是,侥幸活命下来的丽姬娅,则在街区成了个不详的人,再也没人胆敢拿自己小命开玩笑,来迎娶这么个寡妇,尽管她是一年比一年娇艳。伤心欲绝的丽姬娅决定要离开老家,去没人认识自己的地方谋生。而杰罗姆反倒觉得这或许是自己的机会,于是在那段落寞的日子里,总想方设法陪着她散心,并拿她喜爱的勺菊做成书签,送了她没集满的整本邮票。

两人有一次外出郊游,开在费耶特郡乡郊野外,恰逢一对青年男女要求搭车,四人在车里越聊越投机,路过一片杨树林时跳下车,去附近的湖里游泳钓鱼。杰罗姆在水里教女子游泳,其余两个留在岸上垂钓。玩乐了一下午上岸时,他被惊呆在当场。只见男人脑袋成了个血葫芦,已被卵石砸死,而丽姬娅则衣衫不整,浑身都是抓破的血痕。

女子见状怪叫一声,夺路而逃,丽姬娅朝杰罗姆高喝,要他挡下女子,在被他绊倒后,丽姬娅快步上前,拔出餐刀将之狠狠扎死。杰罗姆从未想过会发生这种事,慌得跌坐在地尿湿了裤头,丽姬娅则说是她男友先行不轨,自己几乎被他掐死才不得不反击,而若放过女子,她会跑去报案,那么他俩的一生都要毁了。

杰罗姆扛着男尸回到车里,然后回去搬运女尸,结果却瞧见丽姬娅像只瘟鸡般缩在树下,双目惊惶嘴角哆嗦,正望着一地血污而发呆。见到平头男回来,她又哭又闹,叫骂着你干嘛好端端将他们杀了?自己与男人坐在岸边仅仅谈笑了几句,怎能因为嫉恨就下此毒手?

于是便发生了我魔魇里所见到的那一幕,杰罗姆阴着脸掘坑埋尸,并处理掉所有痕迹,装着什么事都没发生,一路安慰着丽姬娅回了家。这件事以后,杰罗姆才发现,丽姬娅的心中,宿着另一个嗜杀的自己,这是从何开始的,又是怎么形成的?他找不出答案,也无处寻问。因此他采取了最笨的办法,那就是每时每刻尾随丽姬娅,阻止她再度犯案,以免在没有自己从中协助下而遭到拘捕。尽管严防死守,丽姬娅依旧在四年里又杀了两人,一个是邀她去艺术沙龙的雕刻家,另一个是保龄球馆外夜行遛狗的老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