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规则怪谈14(修

现在,她也只有最后一个问题了。

xxx的质疑。

距离xxx的推论已经过了一天。

评论从一开始的震撼已经降了下去,现在基本分成两派,一派认为xxx说的有道理,另外一派则坚定朋友本人的无辜。

有吃瓜的,表示什么样都喜闻乐见。

以及从隔壁跑过来提醒她的。

就在这种风口浪尖,准确卡着流量的高峰,她发了新帖。

和她的面无表情不同,笔下的言辞倒是颇为激烈。

【……@xxx

其实你说我不是一次两次了,但是我也从来没发表过什么看法。

毕竟我也不可能招每个人喜欢,可你这么说,未免有点太过分了吧?

你的依据是什么,莫须有的推演吗?

……现在到安全的地方了,这个等等说,总之,我来挨个纠正一下你的问题。

1,我走哪人死哪的问题,有没有一种可能,规则来临的现在,本来就到处在死人,我只是找了我经历的、了解的、你们关心的叙述。

2,一切原因都是我的叙述,这个就更荒谬了,一直都是我在写,自然了解途径在我。你现在看到的还是我的叙述呢……

……怀疑叙述者并不会让你变聪明。

3,关于最重要的,是不是我杀了二姐的事情。

我为啥要杀她啊?给我自己创造敌人?

你也说了,我杀她,过了零点,就成了怪物来追杀我。退一步讲,就算我杀她,难道我找不到一个正常的方法吗?非要给我自己创造一个强行装上脑袋飞檐走壁没有眼球的敌人、我图啥?

不好意思原谅我语气有点急,如果你们被鬼赶着跑,回来看见别人说鬼是你杀的,这谁也受不了。

我也发现了人不能自证,不然我老老实实记录下的过程,都能被曲解成犯罪者自白。

先放下这个。

以及,你没发现你论断中没有提到的遗漏吗?

光脑的消息,怪物的离去,从宿舍出来的人影。

我现在来补齐最后一块,恰好也是获救的真相。】

【先解答一下我是怎么逃脱的。

这确实和之前有人提到的光脑,与怪物的离开有关。

我当时记录下了她发的消息,不知道大家发现没,其实我判断的依据仅仅是,她来自二姐账号,但她并没有说自己是谁,期间唯一能确认身份的视频通话,我也没有接通。

所以对面是不是二姐,这确实是存疑的。

因为后头的确实不是二姐。】

【而是安静。】

到此为止,因为贴主回归而平息的争论又重新爆发。

比起冷静自持的解释,人们更倾向感情流露的、被冤枉的难以置信,毫无疑问,朋友就属于后者。

这种受害者的态度又让人反过来审视xxx的推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