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1日,黎源之声与三元煤业商定对黎源传媒增资扩股,由5000万元增加到1.5亿元,新增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三元煤业出7000万元,黎源之声出3000万元。
2012年3月,宋丽以双方合作出现分歧为由,提出让三元煤业对黎源传媒全部控股。
宋丽利用大量的虚假票据列组织策划费6950余万元,设计费684万元,造成三元煤业损失7634.09万元。
黎源之声在未出资黎源传媒的情况下,取得转股权、费用款共计.39万元,归还3000万元的借款后,取得资金共计9731.39万元。
多次股权交易,离不开张宝利用职权多次干预三元煤业,并帮忙催促。
2010年9月,黎源之声公司成立后,宋丽安排财务人员列出虚假外聘人员名单,每月由出纳从黎源之声财务提取5.3万元,现存入宋丽工行卡,2011年8月至2012年8月,共计冒领63.6万元。
2011年12月至2012年5月,宋丽以合作办公司为名,采取提供假发票、私刻公章等非法手段,通过背书方式多次转账后,将9731.9万元中的2360.37万元转入其实际控制的百思吉账户据为己有。
除百思吉实际出资207.8万元及分红款83.12万元外,宋丽将其余3935.68万元据为己有。
以上合计贪污6359.65万元。
宋丽将赃款在京城、厦门、香港、新加坡购买住房支出4396.26万元。
“你们就是判我死刑,我都不会退回赃款!”她曾经以美貌为诱饵,成为高官的公共情妇,一路靠陪睡晋升。
她像一只被逼到绝境的野兽一样固执己见,宁愿选择死亡也不愿屈服。
最终,法官无奈地宣布了判决——宋丽因贪污罪,共计贪污金额达到6359.65余万元,被判处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