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肉夹馍和胡辣汤

重燃2003 长卿还成都 1625 字 1个月前

臭弟弟那么大一坨的!

而且,特么的,说暗语是吧!

谁不会啊!

双手叉腰,小萝莉直接开炮还击,“你才是猪!注水猪肉!一按就出水!”

秦缦缦咬着嘴唇,气呼呼的瞪着面前的污妖王,“总比某些猪连爸爸是谁都搞不清楚好!”

这种对话,把李昭君给彻底弄懵了。

她们在说啥?

字字都是中文,但连在一起她怎么觉得这话里的意思和平常理解的不一样呢。

像是听懂了,又像是没听懂。

摸不着头脑的李雅丽本能的看向了陈悦,只见一边的小陈总捂着嘴在旁边偷笑着,一副生怕引火烧身的模样。

李雅丽突然没了弄懂的心思。

很显然,这三个塑料姐妹,是一家人。

而自己,只是外人而已。

……

肉夹馍,这个名字毋庸置疑就是个虚假宣传。

明明就是馍夹肉。

至于为啥要叫‘肉夹馍’不叫‘馍夹肉’,这是一个哲学问题。

维特根斯坦曾说过,一切哲学问题归根结底都是语言问题。

最初的叫法毋庸置疑是馍夹肉。

但三秦的方言导致‘馍夹肉’听起来就是‘么(mo)夹肉’。

‘么’在三秦方言是‘没有’的意思,言下之意就是‘没有夹肉’。

所以来个大反转就成了今天的‘肉夹馍’。

关于肉夹馍的来历,查阅各种资料发现各类版本很多,首先最常见的版本就是来自古代的传说。

而其次,就必定是迷路美食家乾隆皇帝,反正他是路盲,经常找不到路,然后发现一个当地美食。

基本就是一个套路,不提也罢。

卿云觉得最靠谱的,还是唐爸当年提过的《长安市志》第四卷·经济的说法。

民国14年,蓝田樊炳仁在长安城经营售卖腊汁肉,但在经营中发现来吃饭的多是挑行李的伙计,挑着行李不方便进店,因为他们还要看着行李,于是他就把腊汁肉和白吉馍结合,将腊汁肉夹在馍中,这样就方便了食客一只手扶着扁担一只手拿着吃。

从此便诞生了肉夹馍。

所以,最正宗的肉夹馍店,必然就是樊记腊汁肉店。

当然,长安本地人是不这么认为的。

在长安本地人口中,你只能得到这个答案,‘俺屋门口儿的最正宗!’

最多还能得到另外一个答案,‘俺妈奏哈滴的最好吃!’

好吧,这也许就是最真实的长安肉夹馍,最真实的长安人生活。

所以,在唐芊影的指路下,车子根本没在回民街主街停,经过鼓楼后再穿出城墙,直接来到了竹笆市,径直停在了樊记腊汁肉店的门口。

不过,让李雅丽惊诧莫名的是,卿云让她们呆在车上,自己下车去买,却只买了两个回来。

一个给了前面的‘小雅姐’,另一个切成了四份,让她们分着吃。

这……

李雅丽顿时目瞪口呆起来。

这有恃无恐的偏爱?!

还是当着秦缦缦的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