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春燕争宠

长春宫东侧的东华宫,是王延钧专为李春燕所建,梁栋用的是南海檀楠,香气能绕梁三日不散;屋瓦嵌着琉璃,雨天会映出七彩虹光;帘幕是用南海珍珠串成,风一吹便叮咚作响;连柱础都雕着缠枝莲纹,嵌着各色宝石。殿内陈设的珊瑚树、夜光杯、翡翠屏风,无一不是稀世珍宝,奢华程度丝毫不输陈金凤的长春宫。

可自从王延钧得了风瘫,这座耗尽民脂民膏建起的东华宫,便成了座镀金的牢笼。李春燕凭栏而立,望着窗外簌簌飘落的木棉花,殷红的花瓣砸在青石板上,像一滴滴凝固的血。她想起半年前,皇帝还能勉强撑着病体,被内侍搀扶着坐在这廊下,怀里搂着她饮酒。那时他虽已沉溺酒色,手指却还带着几分力气,粗糙的掌心摩挲着她的脸颊,酒气混着龙涎香喷在她耳畔:“春燕,你比金凤多一分清纯,朕最爱看你笑。”

如今想来,那点温情竟像是上辈子的事了。

龙榻上的男人早已没了人样,枯瘦的手腕上青筋暴起,整日昏昏沉沉,偶尔睁开眼,也只是直勾勾瞪着帐顶的金龙刺绣,眼神空洞得像口枯井。李春燕低头瞥了眼自己的手腕,皓白细腻,还带着少女的丰润——她才二十出头,正是花一般的年纪,胸腔里跳动的心脏还滚烫,却要被圈在这深宫里,守着一个连话都说不清的废人。日子像熬不完的苦药,苦涩从舌尖漫到心底,闷得人只想尖叫,只想砸碎这满殿的珍宝。

“娘娘,长春宫那边又摆宴了。”贴身宫女翠儿端着描金燕窝碗进来,轻声说道:“小厨房的人说……归郎和李院使都在,皇后娘娘笑得直不起腰,殿里的丝竹声,隔着三条宫道都能听见。”

李春燕猛地攥紧拳头,指甲深深嵌进掌心,疼得她倒吸一口冷气。陈金凤那个女人,不过是先帝留下的贱婢,仗着爬上龙床成了皇后,竟敢在皇帝眼皮底下与归守明、李可殷那些人秽乱宫闱!而她李春燕,论容貌,眉眼间的媚态里藏着三分清纯,勾得男人心尖发颤;论手段,从浣衣局的普通宫女爬到专宠的位置,靠的从来不止一张脸。凭什么陈金凤能活得那般恣意,自己却要在这空殿里熬成枯骨?

廊下的风卷起她的裙角,带着木棉花的甜腥气。李春燕望着长春宫的方向,眼底最后一丝犹豫被怒火烧成了灰烬。

“我不能就这么耗着,陈金凤能找替身,我为何不能?”李春燕猛地坐直身子,眼中闪过一丝狠厉。

翠儿吓得手一抖,燕窝险些洒出来:“娘娘,万万不可啊!要是被陛下知道……”

“知道了又能怎样?”李春燕冷笑一声,抚了抚鬓边的金步摇。“他现在就是个摆设,难道还能爬起来治我的罪?”

她的目光落在窗外那棵老榕树上,思绪却飘到了另一个人身上——王延钧的长子,王继鹏。那个二十岁出头的皇子,生得眉清目秀,却继承了父亲的风流本性,每次进宫请安,眼神总在她身上打转,像只饿狼盯着羔羊。

“或许……他是个好去处。”李春燕舔了舔嘴唇,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

王继鹏又寻了由头进宫。

他身着月白锦袍,领口袖边绣着暗雅的兰草纹,手里捏着一卷线装诗集,迈着方步走进东华宫,脸上挂着几分刻意拿捏的文雅:“春燕娘娘,儿臣近日常读些新词,有几处不解,想请娘娘指点一二。”

李春燕正在廊下赏那丛新开的粉芍药,闻言缓缓转过身。鬓边那支珍珠流苏珠花随着动作轻轻晃动,细碎的珠光落在她眼角眉梢。她今日穿了件藕荷色软纱裙,领口裁得极低,露出一截雪白细腻的脖颈,像上好的羊脂玉;裙摆下偶尔闪过的脚踝,踩着双绣缠枝莲的红绣鞋,每走一步,鞋尖轻点地面,都像踩在人心尖上,勾得人阵阵发颤。

“殿下太客气了。”她启唇轻笑,声音柔得像山涧里淌过的春水:“我一个深闺妇人,哪懂什么诗词格律?不过是闲来无事,翻翻解闷罢了。”

王继鹏的目光在她身上黏了好一会儿,才像是刚回过神,假意翻开诗集,指尖划过书页:“娘娘看这首如何?‘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他念得慢悠悠,眼神却直勾勾地盯着李春燕,藏不住的炽热。

李春燕被他看得心头一跳,随即“噗嗤”笑出声来,抬手用团扇半掩着嘴,眼波流转间风情万种:“殿下这是想约谁呢?”

这一笑,恰似春风拂过湖面,漾起圈圈涟漪。王继鹏只觉得喉咙发紧,干咽了口唾沫,再也装不下去,猛地放下诗集就去抓她的手:“自然是想约娘娘。”

他的手掌温热有力,李春燕的指尖轻轻在他手背上划了一下,像羽毛拂过,带着几分试探,几分撩拨:“殿下就不怕被陛下知道?”

“知道了又怎样?”王继鹏往前凑了凑,温热的气息喷在她颈窝,声音压得又低又哑:“父皇如今自身难保,瘫在龙榻上连翻身都难,难道还能爬起来管我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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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正说到了李春燕的心坎里。她抬眼望了望他,眼底闪过一丝决断,忽然踮起脚尖,飞快地在他唇上啄了一下,像只偷到腥的猫儿,迅速退开半步,脸颊绯红:“那……今晚三更,我在偏殿等你。”

当晚的东华宫,格外安静。三更梆子刚响过,王继鹏就像狸猫一样蹿进了偏殿。李春燕早已卸去钗环,穿着半透明的寝衣,斜靠在床榻上,烛火照在她身上,勾勒出玲珑的曲线。

“殿下可算来了。”她拍了拍身边的位置,声音带着一丝慵懒。

王继鹏猛地扑过去将她拥入怀中,力道大得几乎要将她的骨头揉碎,像饿了数天的狼终于咬住猎物,不肯有半分松懈。他比王延钧年轻太多,身板结实得像刚从熔炉里淬过火的精铁,臂膀上的肌肉绷紧时,能清晰感受到那份蓬勃的力量。动作里带着少年人特有的不管不顾的莽撞,指尖攥得她肩头发疼,可同时又裹挟着一股滚烫的、几乎要将人融化的活力,像一团燎原的烈火,眨眼间就燎遍了周遭的空气,连殿角铜炉里燃着的安神香,都仿佛被这股热流冲得变了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