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
杜威.亚纳斯,黛儿.亚纳斯应了一声。对于郑歌的话,他们还是比较听得进去的。因为在华夏,他们只有郑歌一个依靠。
郑歌点点头,带着他们在小区里转悠起来。
现在正好过了饭点,很多吃过晚餐的人,都会出来散散步,消消食。
三部期间,遇到很多熟人。有七号楼的邻居们,也有其他楼栋,或者是别墅区里的住户。
郑歌如今已经是江滨小区的大名人了,尽管他没怎么在媒体上露过面,网上更是搜不到他一张照片,但毕竟是一个小区的,相互也是认识的。
“郑哥,你的人缘真好。”
看着刚和一家三口打过招呼的郑歌,黛儿.亚纳斯用着独特的口音说道。
郑歌笑了笑,说:“都是一个小区的,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关系搞得好点,是好事。华夏有句古话,叫做远亲不如近邻。平时有个大事小情的,都可以请邻居帮个忙。”
“那是郑总你。”
罗希云摇摇头,说:“我老家那边,自从搬到城里新家,10几年了,连楼上楼下住的是谁都不知道。也就是同一层的住户,会见面打声招呼。而且平时很少能见一面。我来到魔都,我住的地方,四周住的都有哪些人,也是一无所知。最多平时能碰个面,脸熟的打声招呼,脸生的当做没看见。”
说着,她有些感慨。
外界传言,郑歌能在魔都吃得开,人脉是一点。
而郑歌的第一批人脉,就是来自邻居们。
“哈哈!”郑歌闻言,哈哈一笑。
罗希云说的这个情况,是普遍的。
国外是什么情况他不清楚,他还没出过国。
但国内城市地区,基本都是这样。
很多邻居几年,都是老死不相往来。
“我小时候,跟妈妈去英国乡村生活过一段时间,那里还有邻居,有朋友。后来回到城堡,周围只有佣人,根本没有邻居。”黛儿.亚纳斯说。
郑歌摸了摸她的脑袋。
……
逛到晚上10点左右,郑歌送他们兄妹回了别墅。
走在小区路上,郑歌对罗希云她们,道:“天不早了,晚上可以住这边,明天一起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