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点,在房间里蜜里调油,当出酒店那一刻,两人变在陌生人。
这叫张景想到一个名言。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古人诚不欺我,真是这样。
早上送女儿上学,下午接女儿放学,除了早上那一会,其它时间都在酒店房间里撕杀。
从十号码头使用小艇向西行驶17公里到银矿湾西岸。
有保镖每天负责接送阿努上学,小艇每天也由他们维护、驾驶,张景算是锦上添花。
上岸,阿努一如既往,先练马。
刚从盟区带回来36件文物,没有寻宝任务,张景放平心态,在室内马场围栏旁边,静静看着阿努。
直到奥尔出现。
奥尔是罗马尼亚人,身高1.8米,蓝色眼睛,小时候身体可以吸引有磁性金属,被拿去做了许多实验,抽了不少血。
杀死科学狂人之后,张景逃进叶堡当地一家酒店,在四楼楼道里遇见对方。
也是一名寻宝人。
“杰克,”奥尔心情美丽道,“我用卖掉狗头金的钱,已经玩了一个多月。”
张景微笑,在大毛境内,他买走了奥尔的天然金,在境外支付费用,替对方省了不少税费。
“我们再去通古斯吧,”就像诺莱塔,奥尔现在也很相信眼前男人,发出邀请道,“说不定还能找到狗头金。”
奥尔一直守着自己的秘密,她说小时候身体可以吸引有磁性金属,长大后消退了。
‘消退’等于彻底消失了吗?
还是进化了?
未知,奥尔不说,张景也不好意思问,毕竟他也有秘密。
可以肯定的是,不管她身上还有什么秘密,对黄金好像不起作用,否则她不会只找到一块天然金。
心里想法一闪而过,张景婉拒道,“跟你分开之后,我又去了一次,已经没有好东西。”
“我还想再去一次,”奥尔坚持,“我们组队?”
想到朱美铃,还想到正宫,张景摇头,“我暂时不想出去。”
“好吧,”奥尔死心了,“我一个人去,如果找到好东西,找你脱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