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装模作样地开了几庭,便草草判决有期徒刑10年。
判决之前,行贿受贿已传遍全市,现在此案判得如此之轻,更是舆论哗然,一致认为其定有隐情。
其实就案情而论,如被告徐济皋当庭承认,是长兄动手在前,因防御过当,一时失手,并非有意杀人,这误杀罪充其量也不过判个无期徒刑,社会上也不至于发生那么大的反响,况且以后还有出狱的机会。
而结果乃爱之适所以害之,被告当庭不答不辩,判决后又不上诉,反而显得情虚。
汪伪司法行政部为舆论所迫,急忙派一个司长来上海彻查。
他一到上海,就有人送他一笔万元的厚礼,他往口袋里一塞,便悄然回南京复命,结论自然是“事出有因,查无实据其实。”
司法行政部的部长、次长之间,正为接收上海公共租界的法院勾心斗角,属于汪记国民党的政务次长汪曼云,便抓住这件事攻讦属于投伪的青年党的部长赵毓松,说青年党受贿。
赵毓松为了撇清自己,也想藉此祸移东江,便对汪曼云说:“上海的情况你比较熟悉,我看这件事还是你派人去査一查吧!”
赵毓松的意思是,你派的人,也决不是不偷腥的猫,让你也陷进去,看你怎么办?
汪曼云无奈,只好硬着头皮派部里的参事彭柴到上海彻查。彭柴是司法界的前辈,汪曼云的老师,20年前轰动上海的浦东林塘张欣生弑父案就是他经办的。
据说在操守方面还是比较好的,所以汪就派了他去。汪曼云还怕彭控制不住自己,告以就里,郑重嘱咐千万别岀岔子,随后自己也到了上海。
徐翔茹救子心切,单在法院方面就花了 20万元。这笔钱,院长、庭长、推事、检察官以及书记官长之间怎么分不得而知,可是所有的书记官,却没有掰着蟹脚,分到一个大钱,内部闹了起来。
所有的书记官,以法院同仁会书记官的名义,开了一个会决议要彻查此案,目的是胁迫院长拿些赃款出来,使所有的书记官也能沾点油水,否则就把它揭露出来。
宁愿敲破狗食盘,大家吃不成,也算岀了一口气。
后来,审判记录簿落到彭柴的手里,使司法行政部要推翻这个案子的判决,有了根据。汪曼云知道这案子有李士群参与操纵,他与李既是结拜兄弟,又是李的副手,急想置身事外,便与彭柴拿了记录簿回到南京,向部里交差。